冥冥之中,自有天意。懂得天意,終生受益。
天意,就是天道運行的法則。
世界上從來沒有無緣無故偶然發(fā)生的事情。有因必有果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。宇宙中萬物之間的聯(lián)系,依遵因果法則。
因果法則并不是佛教的專利,事實上,許多其它宗教,如基督教、印度教等、還有古希臘的大哲學家蘇格拉底等等,都認為這是宇宙最根本定律。
蘇格拉底有一句名言:“種下什么樣的因,就會有什么樣的果,這是亙古不滅的定律。”
種善因必有善果,種惡因必有惡果。所以,一個人要想有好的命運,就要多種善因。多說好話、多做好事、多發(fā)好的意念。
二、吸引力法則
人的遭遇是由自己的心念來決定的。有什么樣的心念,就會吸引與心念相應的境界。
許多父母喜歡擔心兒女,為兒女操心,并認為這是一種愛的表現(xiàn)。其實,擔心什么,就會來什么,擔心的事情往往也會出現(xiàn)。
吸引力定律就是這樣的,擔心什么,就會來什么。認為世界美好,就吸引來美好;認為世界糟糕,就吸引來糟糕。
人的心念往往很多,心念之中強者勝,也就是說,最強的那個心念,首先會“心想事成”。
就像上面王鳳儀老人說的,越擔心兒女受罪,兒女可能就真的受罪,越是強烈的擔心,就越像是一種詛咒。
吸引力法則告訴我們,要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心念,使之專注于積極、善良、于人于己都有益的方面,只有這樣,才能招感到宇宙之中積極、善良的人、事、物,與之相應。
如果一個人命運乖舛,首先要反省的是自己是不是有乖舛的心念,而不是更為糟糕的怨天尤人。
三、深信的法則
整個宇宙萬事萬物跟自己是同一個體的,這是宇宙的真相。越是深信這條法則,就越有靈感。越是抵觸這條法則,就越無明。
比如說,有的人忽然強烈的感覺到某件事情會發(fā)生,結果這件事情就真的發(fā)生了,這是巧合嗎?
不是的。因為整個宇宙萬事萬物跟自己都是同一個體的,所以事情將要發(fā)生之前,一定都會有所感應。
能夠感應得到的人,往往心胸開闊,知道萬事萬物為一體。而心胸狹隘、自以為是的人,因為自我封閉,往往很難感應得到。
有感應,就會有對應。如果是好的感應,就順應它;如果是不好的感應,就要積極反省自己,到底是什么樣的不良的心態(tài)而感召不善,只要在結果沒有出現(xiàn)之前,往往通過修正自己的心態(tài),也能將不良之感應化解掉。
四、當下的法則
人們常常會有這樣的體驗,往往一件事情,在最放松、最不計較、最專注于當下的時候,往往會辦得最順利,而且是出乎意料的順利。這就是專注于當下的奇跡。
過去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,只有當下才是真實的著手之處。積極調整
好當下的心念,才是改善命運的唯一方法。
五、應得法則
你奉獻了什么,就得到什么,而不是你想得到什么,就得到什么。
比如說,你奉獻了愛,就得到愛;你奉獻了恨,就得到恨。你奉獻了恨,卻妄想得到愛,那是不可能的。
所以,在《了凡四訓》里,云谷禪師對了凡先生說,擁千金者值千金,應餓死者必餓死,就是這個道理。
我們想得到,而沒有得到的東西,只能說明我們命里還沒有,要從自己的內在找原因。
六、利他法則
應得法則是與利他法則密切相關的。有多利他,就有多應得。利益他人的,最后都是利益到自己了。就像《道德經》里說的:“以其不自私,故能成其私”。
生命是在利他的過程中,經由付出的能量循環(huán),而實現(xiàn)自身的最大價值的。所以佛教說“舍得”。越能舍,越能得。只得不舍,能量就僵死在那里。
比如說,常常讓別人快樂的人,最終都是他自己也很快樂。常常讓別人痛苦的人,最后他自己最痛苦。常常供養(yǎng)布施的人,越布施越多。
常常思維上面法則,遵循天道規(guī)律,就能有很自在的人生。